关于办理2020年9月份自学考试毕业生手续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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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份自学考试毕业手续办理工作即将开始,该次办理毕业证主要是参加延期考试后全部课程合格并达到申请毕业条件的考生及已往考试课程已全部合格并达到毕业条件的考生。根据省招生办下发的《关于办理20209月自学考试毕业生手续工作的通知》(豫招自〔202014)文件精神,此次毕业时间将统一调整为2020930日。因受疫情和延期考试影响,其效力等同于毕业时间为2020630日的自学考试毕业证书。为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有序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时间

8月24—826日(8:30---12:00  15:00---18:30


二、申请地点

开封市招生考试中心(黄河路北段27号)一楼服务大厅


三、申请毕业须提交材料

1、申请专科毕业

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河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思想品德鉴定表。

2、申请本科毕业

1)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22020930日(含30日)以前毕业于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专科学历对应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在籍验证报告》(200112月以前毕业生和自学考试毕业生除外)原件及复印件。毕业时间在200112月之前的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必须提供《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4)河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思想品德鉴定表。


四、注意事项

1、考生上交材料信息须与考生考籍库内基本信息一致,主要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15位者不予办理毕业)、民族等。考生须认真核对由招考中心出具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签字确认表》,信息无误的考生现场签字确认。

2、申请本科毕业考生提供的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注册信息和《教育部在籍验证报告》(200112月以前毕业生和自学考试毕业生除外),须与现考籍库内基本信息完全一致,照片确为同一人。如专科注册信息与现考籍库内本科基本信息不一致,根据以下不同情况进行不同处理。

1)本科基本信息有误的,本次不受理毕业,考生勘误后可再申请。

2)专科及以上学历注册信息与申请本科基本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须按《河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提交相关证明(前置学历),填写《前置学历复核审查表》申请。该类考生因需教育部考试中心人工复核前置学历进行注册,所以网上注册时间、办证时间将相对滞后。

3)因个人违法行为造成信息不一致的(如非法取得多个户口被公安部门注销的),不予受理毕业申请,个人承担后果。

3、针对往年已在学信网注册需信息更正的毕业生,本次不再受理。

4、毕业生思想品德鉴定表作为审核毕业条件之一,考生自行下载《河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思想品德鉴定表》(见附件),该表为毕业生档案材料之一(A4双面打印),由本人用黑色或蓝色钢笔填写,思想品德鉴定意见一栏由考生所在单位(非在职人员由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作出鉴定并加盖公章,对思想品德鉴定不合格者,将取消其毕业资格。


五、发放毕业证时间

发放毕业证时间待定,请考生及时关注微信公众号“开封市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371---23886505



开封市招生考试中心

2020年819



附件:《河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思想品德鉴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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